2016年4月20日,新華社:【1% 人口抽樣調查:中國大陸人口為 137349 萬人】國家統(tǒng)計局發(fā)布公報,以 2015 年 11 月 1 日零時為標準時點的全國 1% 人口抽樣調查顯示,全國大陸 31 個省份和現(xiàn)役軍人人口為 137349 萬人,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 133972 萬人相比五年共增加 3377 萬人,增長 2.52%。(記者王希)
2015年全國1%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(shù)據(jù)公報 [ 1 ]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(tǒng)計局
2016 年 4 月 20 日
根據(jù)《全國人口普查條例》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 2015 年全國 1% 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》,我國以 2015 年 11 月 1 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全國 1% 人口抽樣調查 [ 2 ] 。這次調查以全國為總體,以各地級市(地區(qū)、盟、州)為子總體,采取分層、二階段、概率比例、整群抽樣方法,最終樣本量為 2131 萬人,占全國總人口的 1.55%。在黨中央、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,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精心組織和調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,經(jīng)過廣大調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,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項調查任務?,F(xiàn)將根據(jù)這次調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數(shù)據(jù)公布如下:
一、總人口
全國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為 137349 萬人。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 2010 年 11 月 1 日零時的 133972 萬人相比,五年共增加 3377 萬人,增長 2.52%,年平均增長率為 0.50%。
二、家庭戶人口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共有家庭戶 [ 3 ] 40947 萬戶,家庭戶人口為 126935 萬人,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 3.10 人,與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持平。
三、性別構成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中,男性人口為 70356 萬人,占 51.22%;女性人口為 66993 萬人,占 48.78%??側丝谛詣e比(以女性為 100,男性對女性的比例)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 105.20 下降為 105.02。
四、年齡構成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中,0-14 歲人口 [ 4 ] 為 22696 萬人,占 16.52%;15-59 歲人口為 92471 萬人,占 67.33%;60 歲及以上人口為 22182 萬人,占 16.15%,其中 65 歲及以上人口為 14374 萬人,占 10.47%。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,0-14 歲人口比重下降 0.08 個百分點,15-59 歲人口比重下降 2.81 個百分點,60 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2.89 個百分點,65 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1.60 個百分點。
五、民族構成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中,漢族人口為 125614 萬人,占 91.46%;各少數(shù)民族人口為 11735 萬人,占 8.54%。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,漢族人口增加 3021 萬人,增長 2.46%;各少數(shù)民族人口增加 356 萬人,增長 3.13%。
六、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中,具有大學(指大專以上)教育程度人口為 17093 萬人;具有高中(含中專)教育程度人口為 21084 萬人;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為 48942 萬人;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 33453 萬人(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(yè)生、肄業(yè)生和在校生)。
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,每 10 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人口由 8930 人上升為 12445 人;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 14032 人上升為 15350 人;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 38788 人下降為 35633 人;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由 26779 人下降為 24356 人。
七、城鄉(xiāng)人口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中,居住在城鎮(zhèn)的人口 [ 5 ] 為 76750 萬人,占 55.88%;居住在鄉(xiāng)村的人口為 60599 萬人,占 44.12%。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,城鎮(zhèn)人口增加 10193 萬人,鄉(xiāng)村人口減少 6816 萬人,城鎮(zhèn)人口比重上升 6.20 個百分點。
八、人口的流動
大陸 31 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人口中,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為 29247 萬人,其中市轄區(qū)內人戶分離人口 [ 6 ] 為 4650 萬人,不包括市轄區(qū)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 24597 萬人。同 2010 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,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增加 3108 萬人,增長 11.89%。
注釋:
[ 1 ] 本公報中數(shù)據(jù)均為根據(jù)調查結果的推算數(shù)。
[ 2 ] 調查對象是指調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抽中調查小區(qū)內的全部人口(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)。
[ 3 ] 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、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。
[ 4 ] 2015 年 11 月 1 日零時,0-15 歲人口為 24146 萬人,16-59 歲人口為 91021 萬人。
[ 5 ] 城鄉(xiāng)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國境內城鎮(zhèn)、鄉(xiāng)村地域上的人口,城鎮(zhèn)、鄉(xiāng)村是按 2008 年國家統(tǒng)計局《統(tǒng)計上劃分城鄉(xiāng)的規(guī)定》劃分的。
[ 6 ] 市轄區(qū)內人戶分離的人口是指一個直轄市或地級市所轄的區(qū)內和區(qū)與區(qū)之間,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的人口。
[ 7 ] 經(jīng)事后質量抽查,總人口的凈漏登率為 0.54%。全國人口中已包括據(jù)此計算的漏登人口數(sh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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